稽查的重要性和分类
1.1 为什么要做稽查?
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直接影响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是ICH E6(R3)的核心理念。稽查作为质量保证工具,可以覆盖临床试验整个生命周期,通过对高风险节点的深度核查,为申办者提供质量风险的独立客观视角。
1.2 稽查主要分类
表1 临床试验研究中心稽查分类
| 分类维度 | 稽查类型 | 触发条件/目的 | 典型特征 |
| 按触发因素 | 常规 | 依据年度稽查计划,周期性开展 | 计划内;覆盖面广 |
| 触发性 | 监查报告异常、数据疑问集中、投诉举报 | 计划外;针对性强 | |
| 监管检查前 | 药品注册申报前或监管机构公告检查前 | 时间敏感;系统性评估 | |
| 按时间节点 | 启动前 | 评估研究中心资质、设施及团队能力 | 预防性;准入评估 |
| 进行中 | 入组及执行阶段质量评估 | 过程管控 | |
| 关闭前 | 试验结束前最终文件及数据完整性核查 | 收尾归档 | |
| 按范围 | 全面 | 覆盖所有稽查要素 | 耗时较长;全面深入 |
| 专项 | 针对特定问题或高风险领域 | 高效聚焦 |
稽查流程和常用工具
2.1 三阶段闭环流程

2.1.1 稽查前准备
充分的准备是稽查质量的基础。稽查前应完成风险评估,识别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 风险评估与稽查范围确定:结合研究中心既往稽查/视察记录、监查报告中的反复出现的问题、入组速度异常、方案违背发生率、数据疑问密度及受试者脱落率等风险信号进行综合评估。
- 背景资料审阅:系统审阅试验方案及历次修订版、ICF版本记录、监查访视报告、数据疑问列表、TMF目录清单及研究中心相关SOP。
- 稽查通知发送:通常提前2~4周发送正式通知;触发性稽查可缩短至24~48小时,以确保稽查的客观真实性。
2.1.2 现场稽查
- 首次会议:参与人员通常包括PI、CRC、CRA及科室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稽查目的、日程安排、文件调取方式及保密协议确认。
- 文件与数据核查:依据ICH E6(R3),对必备文件进行全面核查,采用源数据核实(SDV)与源数据审查(SDR)方式。
- 人员访谈:对PI、Sub-I、CRC、护理人员进行个别访谈,着重了解实际操作与SOP/方案的一致性。
- 总结会议:口头报告初步发现,给予研究中心即时澄清机会,确认后续CAPA提交时间表。
2.1.3 稽查后跟进
现场稽查结束后,稽查员应在规定时限内(10~30个工作日)出具正式稽查报告,跟进研究中心的CAPA落实情况。对于涉及受试者安全或数据完整性的重大发现,应按申办者SOP启动升级报告程序,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2.2 常用稽查工具
表2 研究中心稽查常用工具
| 工具名称 | 主要用途 | 说明 |
| 稽查检查表 | 系统性核查各关注领域,确保不遗漏 | 按知情同意、必备文件、源数据、样本等模块分类;可按试验特点定制 |
| 稽查发现记录表 | 实时记录现场发现,便于后续报告撰写 | 记录发现描述、严重程度、GCP/方案条款依据 |
| 源数据核查追踪表 | 追踪CRF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核查进度 | 按受试者编号分页,标注核查结果 |
| 生物样本追踪记录核查表 | 核查样本采集、处理、储存、转运全链条 | 与样本台账、冰箱温度日志及转运单交叉核实 |
| 设备校准/认证记录核查清单 | 确认关键设备在校准有效期内 | 覆盖分析仪器、超低温冰箱、离心机、天平等 |
| 电子数据稽查轨迹审查工具 | 核查EDC系统操作日志,识别异常数据修改 | 重点关注修改时间、修改人、修改原因是否完整 |
| CAPA追踪表 | 追踪稽查发现的整改落实进度 | 含责任人、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验证状态 |
2.3 AI辅助及线上稽查工具
随着临床试验数字化进程加速,AI辅助稽查工具已进入实用阶段。主流商业平台包括Medidata AI(预测性风险建模)、Veeva Vault CTMS(云端 eTMF 文档合规管理)、CluePoints(统计分析监测)等。NMPA/CDE近年来明确支持数字化手段在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需要强调的是,AI工具是辅助工具,不能替代申办者的稽查责任。AI可高效识别数据异常信号,但GCP违背的定性判断仍需稽查员作出。
稽查报告的撰写
稽查报告的核心定位是客观陈述事实——稽查员负责发现和记录问题,将发现分级后交由申办者管理层决策。
3.1 报告结构
表3 稽查报告结构
| 章节 | 内容要点 | 说明 |
|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方案编号、研究中心名称/编号、PI姓名、稽查日期、稽查员姓名、报告日期 | 与TMF档案一致的基础信息 |
| 稽查范围与方法 | 稽查类型、抽样比例、核查文件清单、时间覆盖范围 | 说明稽查的边界与局限性 |
| 总体评估 | 对研究中心整体执行质量的定性评估(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 为管理层提供快速决策参考 |
| 稽查发现详情 | 按发现编号列出所有发现,含描述、依据条款等 | 报告主体内容 |
| 整改要求 | CAPA提交时限(10~30个工作日)、提交方式、后续验证计划 | 具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 |
| 附件清单 | 稽查检查表、签到表、发现照片/截图、访谈记录摘要 | 支撑报告正文 |
| 签署页 | 稽查员签名、申办者负责人签名 | 报告确认与审核 |
3.2稽查发现的撰写
一份高质量的发现描述应遵循“C3R1”四要素原则:
- 情况(Condition):发现的第一句话,简单描述问题,包括频率/持续时间,便于了解问题全貌并分级。
- 标准(Criterion):从最接近工作内容的标准开始引用,,需精确指出 GCP/方案条款。
- 原因(Cause):支持问题的例证,或导致情况的行动/行为。
- 后果(Result):问题带来的实际损害,或如问题持续可能产生的危害。
常见撰写错误:
- 主观判断替代客观描述:避免“研究者严重失职”等定性语言,改为描述具体事实。
- 描述过于笼统:如“知情同意不规范”应细化为“S001受试者未及时签署V2.0版ICF”
- 条款引用错误:须确保引用的GCP/ICH条款与实际违规内容精确对应。
- 混淆发现与CAPA:报告仅陈述发现,CAPA由研究中心提出,不应预先设定。
3.3 稽查发现分类

3.4稽查发现的分级
发现分级直接影响整改优先级与监管报告义务。下表参照FDA Form 483及国内行业惯例,将稽查发现分为三个等级。
表4 稽查发现分级
| 影响 | 系统性 | 既往是否有发生/措施的有效性 | 分级 |
| 有影响 | 是 | 重复/无重复 | 严重(Critical) |
| 有潜在影响 | 是 | 重复/无重复 | 主要(Major) |
| 潜在影响小 | 否 | 无重复 | 一般(Minor) |
3.5 CAPA审核与报告关闭
研究中心提交CAPA计划后,稽查员和申办者QA须进行双层审核:
充分性审核:CAPA是否针对了根本原因而非仅处理表面现象;
有效性审核:CAPA实施后,通过后续监查或再次稽查验证整改是否真正消除问题继发风险。
报告关闭需满足:所有严重及主要发现关闭、QA确认CAPA 有效、TMF完整归档
总结
随着ICH E6(R3)的实施推广和深入执行,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对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要求将持续提升。稽查人员须不断更新法规知识储备,提升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为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受试者权益保障提供坚实支撑。
参考文献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S].2020.
- ICH. E6(R3): 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S].2025.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物临床试验)(试行)[S].2021.
撰稿人:汪梦霞
审核:宫雪
润色排版:吴华芳


